不再讓“倒貸”推高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解讀銀監會緩解小微企業融資貴新舉措
      新華社北京7月24日電(記者 吳雨、李延霞)“先還後貸”的還款方式讓不少小微企業面臨資金鏈斷裂的壓力,也導致企業在“倒貸”過程中背上高成本負擔。24日,中國銀監會發佈多項“鬆綁”舉措,著力解決“倒貸”問題,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紹興縣旭豪貿易有限公司是浙江省紹興市一家處於快速成長期的小微企業,通常一批貨發出去以後,結清款項需要三五個月。“一旦貸款到期前需先籌措資金歸還貸款,用過橋資金‘倒貸’壓力很大。”該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
      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有很多原因,其中銀行信貸的不便利是重要方面。“不少銀行的貸款品種設計不合理,缺乏針對性,沒有考慮企業的實際經營需求。”
      為解決這些問題,銀監會發佈了《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而就在前一天,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剛就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部署了多項舉措。其中提到,要優化商業銀行小微企業貸款管理,採取續貸提前審批、設立循環貸款等方式,提高貸款審批發放效率。
      此次《通知》出台的多項措施,正與國務院會議部署相對應,例如鼓勵金融機構合理確定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辦理續貸等。
      郭田勇說,一些小微企業貸款到期後往往被要求“先還後貸”,導致企業的資金鏈跟不上,利率高企的“過橋”資金,讓企業背上沉重的債務負擔。“其實,只要企業經營正常,抵押物、擔保物充足,基本面沒有問題,就應該直接續貸。”
      銀監會法規部副主任王科進告訴記者,為了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續貸、年審制貸款和循環貸款等創新業務,銀監會對一些政策進行了調整。“以前企業借新還舊,貸款風險分類將降為關註類;但現在對於小微企業續貸的,對於符合正常類的標準的,應劃為正常類。”
      工行小企業金融業務部副總經理王旭表示,一旦貸款進入關註類對銀行和企業來說,都是壓力,金融機構需要占用更多的撥備和資本金,增加貸後管理的成本;小微企業則會增加相應的融資成本。“因此分類標準的調整,將有效激發銀行探索符合小微企業資金需求特點的貸款產品和服務模式。”
      其實,在銀監會的鼓勵和支持下,不少商業銀行已開始積極探索新型小微金融服務模式。
      旭豪貿易公司遭遇的問題,已在去年年底借助華夏銀行推出的“年審制”還款方式解決了。該公司獲得1900萬元的貸款,期限為兩年,一年審一次,年審通過後貸款期限自動延長,大大降低了企業的融資成本。
      同樣是年審通過後可自動延長合同,工行推出“網貸通”則借助互聯網,企業可通過網絡自助完成循環貸款申請。截至今年6月末工行“網貸通”餘額已超過3000億元,已累計為6.3萬家小微企業提供了1.34萬億元的貸款支持。
      “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這些貸款品種以前基本上只對大企業。如果這些貸款品種能夠惠及小微企業,將對解決資金問題起到很大幫助。”郭田勇表示。
      不過,銀監會特別強調,金融機構相應地加強貸款風險管理。“需嚴格設定續貸貸款業務開辦條件,必須是生產經營正常、財務狀況良好、信譽良好的企業。”王科進說,金融機構要加強貸前調查和自身內控,防止基層銀行信貸員利用續貸手段掩蓋不良貸款的真實水平。  (原標題:新聞分析:不再讓“倒貸”推高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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