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鋼
  決定提出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表示,在重大決策追責方面,“久拖不決”是第一次提出。這主要是針對決策過程中的不作為情況。決策機關應及時作決策卻拖延不作,引發小事拖大,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或者嚴重的國家經濟利益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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